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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执结!11起教培合同纠纷一次性批量化解

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寒锋破冰·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执行指挥中心立即谋划,挂图作战,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运用交叉执行方式,以重点民生案件、信访案件作为关键点,将辖区内涉同一被执行人的11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提级至长春中院统一执行,并全部执行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姜某等11人作为孩子家长,自2024年起陆续与绿园区某培训中心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并通过预付方式提前充值购买课程,每人金额几千至万元不等。后因培训中心经营不善,导致学员无法正常上课。经协商不成,姜某等人诉至基层法院,法院判决培训中心及其经营者苑某退赔姜某等11人培训费。因培训中心及其经营者苑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2025年初开始,姜某等11人陆续向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容易陷入“追责无门”的困境。经基层法院仔细查询摸排后,未能发现培训中心及其经营者苑某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也逃避拖延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基层法院及时向长春中院请示汇报,经执行局研判决定,将这11件案件提级至长春中院,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执行,便于兼顾每个申请执行人权益,发挥提级执行的优势。

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案件后,结合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精神,第一时间立案,启动线上查询、送达;承办法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与助理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苑某住址地进行走访,通过向社区、小区物业、邻居了解,大致掌握了苑某的行动规律,并在其平时驾驶的车辆旁“守株待兔”,终于将其传唤到法院。

第二日,苑某来到法院。面对摆在其面前厚厚的案卷,他表示目前无力偿还。法官从法律和情理多角度出发,耐心劝导:“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如果你拒不还款,我们不仅要追查,也会对你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经过多轮沟通,苑某逐渐认识到逃避执行将带来的严重后果,其原本抵触的情绪有所松动,态度转变开始筹钱。但在筹钱的过程中还是心存侥幸,继续拖延。对此,承办法官对其行为进行训诫,在法警的配合下,法官对苑某下达了“最后通牒”。最终,苑某凑齐了案款。

在被执行人筹钱的同时,执行指挥中心其他人员分别联系11位申请执行人,同步开展申请执行人的调解工作。终于,在当天下午,随着最后一位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11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这批案件从提级执行到所有申请执行人获得案款,仅用了4天时间。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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