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心中的一杆秤;阳光检察,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一道光。为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昌邑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评查活动开始前,综合业务部主任简要回顾了2023 - 2025年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情况,详细讲解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的评查标准、评查流程等主要内容,同时强调了评查的保密要求。随即进入案件评查环节,三名人民监督员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阅卷宗材料、审查法律文书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10件案件开展现场评查。本次监督评查活动,既聚焦被评查案件本身的办理质效,也聚焦评查员的评查工作质量,借助外部监督力量对员额检察官的交叉评查结果进行“二次复核”,通过“双审双查”模式构建严密案件质量监督闭环。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评查结果认定等多个维度,对案件办理和评查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提出客观公正的监督意见,切实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
评查工作结束后,三位人民监督员对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办理质效与质量评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经评议一致认为,本次评查的案件均符合合格案件标准。通过深入参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监督员更直观、深刻地感受到检察官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实“三个善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以评促改,以查提质。此次活动既是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务实举措,也是在检察工作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梳理人民监督员的建议,逐项整改落实,持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凝聚内外监督合力,以高质效管理助推高质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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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孙剑波
复审:于兰
终审: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