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精准回应企业职工涉法诉求,大安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职能,统筹政法各单位力量,紧扣企业经营发展和职工权益保障中的高频法律问题,精心汇编推出“法润营商·涉企法律知识精选问答”专栏。下面,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涉企检察建议、财务等方面开展普法问答。
1.检察机关制发涉企检察建议后,企业需要完成哪些整改工作?
答: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管控流程,按期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反馈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适时开展整改跟进核实,推动企业建立长效风险防控机制。
2.企业财务人员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账目冲抵,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答: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开发票罪,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同时面临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企业规范财务做账流程,所有票据据实开具、如实入账,严禁虚构业务开具发票。
3.厂区物资频繁被盗,抓获偷盗人员后,企业被盗财物如何追回?
答:盗窃行为人涉嫌盗窃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封扣押涉案赃物,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督促涉案人员退赔退赃;赃物已变卖的,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法主张财产损失赔偿。企业加装监控、完善仓库出入登记减少被盗风险。
4.多家企业互相拆借资金,高额利息借贷行为存在哪些法律与刑事风险?
答: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若经常性向不特定企业放贷、以放贷为主要经营业务,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企业资金拆借优先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开展,签订规范借款合同,约定合法利率,留存完整资金流转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