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精准防控,指引生活——疫情防控法律解读之案例二

妨害公务案例




案件基本事实


林某彬,男,68岁;林某祥,男43岁,系林某彬之子。2021年1月1日,按照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相关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某市某区某社区设置核酸检测点对该社区居民进行核酸检测,某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宋某某在该核酸检测点执勤。当日8时20分许,该社区居民林某彬在排队等候检测时因插队引起其他群众不满,双方发生口角。

民警宋某某上前劝阻时,林某彬非但不听劝阻,反而与其子林某祥在明知宋某某系执勤民警的情况下,一同对宋某某进行殴打、撕扯、谩骂,致宋某某左面部挫伤、右肩外伤、左手拇指挫伤,防护服被撕坏。


案件处理结果


李某于2020年11月26日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0日被某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2021年1月11日,李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诉。李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1月17日,某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通化市二道江区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