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农忙时节。对于某村的陶某和姜某夫妇来说,两家人的土地纠纷迟迟没有解决,眼看就要耽误地里的活计。一起棘手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
事情还要从一份“永久承包”合同说起。2008年,陶某与姜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姜某夫妇的23.24亩耕地交由陶某耕种。合同里写了“永久承包”四个字,陶某当时借了高息贷款包下这块地,觉得这地从此就是自己的了。十多年来,陶某在这片土地上没少下功夫。后来,因为这份“永久”合同的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决部分无效,判令陶某返还土地。判决生效后,陶某一时想不通,情绪很激动,觉得不能接受。
农时不等人。一边是生效判决,一边是陶某对土地的深厚感情和多年投入。如果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地虽然能要回来,但两家人的矛盾可能会越结越深,种地的事也要被耽误。执行法官决定不急着用强制手段,而是先想办法做通陶某的思想工作。
起初,陶某抵触心理很强,法官几次上门,他都背过身去不愿多谈。法官没有放弃,一次次到他家里、到地头,先唠家常,不谈案子。为了让他放下戒备,法官还特意换了便装。终于,陶某红着眼眶说出了心里话:“当初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是‘永久’,我借了高利息的钱包下这块地,种了这么多年,怎么合同还能部分不算数了?我冤啊!”法官听明白了,他的“冤”就是关键。于是法官用拉家常的方式,耐心给他讲解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的变化,讲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道理。慢慢地,陶某想通了,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他又说出了另一个不还地的原因:既然合同部分无效,那当年付的承包费不能全白搭了,他想另外打官司要回一部分。

法官一听,这不就是案件的突破口吗?陶某并非拒不执行,而是觉得自己有损失没着落。
法官马上跟姜某夫妇沟通。姜某这边也是一肚子委屈,说早在打官司前他们就想过私下和解,愿意退一部分承包费,可当时陶某态度强硬,这才闹到了法院。如今两家虽然住一个村,却谁也不理谁。
症结找到了,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差的只是一个能让他们坐下来的“桥梁”。于是,法官先到陶某家,把姜某夫妇愿意退费的态度和诚意原原本本带到,帮他算清“诉讼账”“时间账”和“人情账”,劝他不如把劲儿用在眼前的农活上。看陶某有点松动了,法官又赶紧到姜某家,说出陶某愿意归还土地并放弃另行起诉的想法,希望姜某能适当多退一点金额,一次性把矛盾解决。

就这样,法官在两家庭院和地头来回跑。从午后到太阳偏西,整整五个小时,两家终于被法官的真诚打动,达成一致意见:姜某夫妇当场支付双方商定的部分承包费用,陶某归还23.24亩土地,并书面承诺放弃相关诉讼。
第二天,地里的活计顺利开展。法治护航,不仅守住了粮食生产,也修复了邻里乡情。这起案件的化解,是蛟河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执行工作不只是强制和威慑,面对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俯下身子听委屈,在细微处找到“法结”与“心结”的交点,让公平正义以实实在在的方式落地,这才是司法为农业生产提供的最有分量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