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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沈阳中院一行赴长春破产法庭交流学习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延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铁军等一行赴长春破产法庭考察交流破产审判工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博杰陪同考察交流。

辽宁高院、沈阳中院一行参观了破产法庭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法庭、大数据中心、文化长廊等功能区域,深入了解了长春地区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听取了长春智慧破产系统的演示讲解和实体化运行成效。参观结束后,在破产法庭举行破产审判工作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王博杰代表长春中院对辽宁高院、沈阳中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简要介绍了长春地区破产审判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和工作成果。长春破产法庭庭长梁琳琳对破产法庭在推进破产审判现代化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破产法庭筹备建设、破产审判运行机制、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探讨。

会后,王博杰向辽宁高院、沈阳中院赠送了《长春破产法庭规范性文件资料汇编》《“五庭”建设纪实》等资料,并期待能够与兄弟法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交流协作机制建设,共同为深入落实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部署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辽宁高院、沈阳中院一行对破产法庭的热情接待和经验分享表示感谢,并表示本次交流学习受益颇丰,希望能够与长春中院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持续加强和深化司法协作,共同助推东北地区破产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长春破产法庭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法院的常态化交流、长效化协作,在拓宽视野的同时提升能力水平,共同应对审判工作的新挑战,谱写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企业涅槃重生的崭新篇章,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春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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