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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护航百业兴——柳河县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综述

“感谢法院多次调解,让这起案件圆满解决,为我们银行挽回了损失。”说话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原告——某农村商业银行的负责人。


数年前,被告张某、林某、毛某在原告处联保贷款本金共计5万元,其中张某将自己所借的1万元偿还,剩余4万元的实际借款人是林某和其妻子毛某。二被告在银行借款后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在原告多次追要后均未还款,于是,原告将三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毛某当场归还了贷款和利息,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是柳河县法院深入推进域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


柳河县法院领导班子深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柳河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新举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精准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以前以为立案是个漫长的过程,到了法院才知道,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就能立案。”正在办理立案手续的柳河某小微企业负责人李先生说。


“对,确实如此。” 柳河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国长虹接过李先生的话茬介绍道,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柳河县法院建立了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现了一站式赋能。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实现所有程序事项一次性告知、阶段文书一次性送达、询问事项一次性解答。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调解、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运用“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键通办”,推动诉讼流程提速降耗。


在柳河县法院立案庭,记者发现墙上设置了说明展板,详细地介绍了立案所需条件与材料。前来立案的企业,只需要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材料,就能实现当场立案、当天分案、即时通知。


“这也是践行‘五个马上办’‘六个当天办’履责承诺。”国长虹说。


“快立案”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快审理”。


“一个‘快’字的背后可是需要一支专业的团队和高效的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国长虹介绍,目前,柳河县法院组建了优化营商环境专业化审判力量,实现审判精准服务大局,有效护航企业发展。同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组建破产审判团队,组建涉企案件执行专业团队,规范执行机制,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采用“活封”“活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同时,不断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小额诉讼等简易程序,提高审理效率。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控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确保体质增效,助力企业发展。


“今天我是来交‘诉讼费’的。”某公司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之前他所在的企业发展遭遇瓶颈,又被侵权,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柳河县法院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符合缓交诉讼费的要求后,及时通知该公司:“先恢复生产经营,诉讼费可以缓交。”


“允许我们缓交诉讼费,给了我们休养生息的机会。现在企业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我得赶紧把钱交上!” 张女士说。


“这家企业是原告维权的案件,符合缓交诉讼费条件。为减轻企业负担,符合要求的企业还可能免交诉讼费。”柳河县法院法官韩春树介绍,缓交费、免交费并不是法院为企业“减负”的全部手段。韩春树告诉记者,立案审查阶段发现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会优先导入执行前和解,加大调解力度,合理设置履行期限,为涉执企业预留生存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从执行前和解制度设立以来共计导出涉企案件150余件,总标的额2亿元左右。


“调解不成的在执行过程中也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采取对企业影响较小,不妨碍其生产经营的手段。” 柳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晴说。


“你们能来,我们真是很感激。”在柳河县某制造企业,负责人紧紧握着前来开展普法宣传的法官刘淑宏的手说道。


每年,柳河县法院都多次开展“问需于企、送法上门”普法宣传活动。“上门普法,问询企业需求是我们的常规动作,这是为了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法官刘淑宏认为,围绕企业经营中如何减少法律风险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能够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一个个受惠企业的感谢、一件件涉企案件的办理,无不彰显出柳河县法院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发展的担当与决心。


“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精准对接融入、体现司法特色,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柳河县法院院长高元娥的话掷地有声,柳河县法院接下来将不懈奋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聚焦职能、履职担当,为柳河县经济步入快车道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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