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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为民中促进家和万事兴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越来越需要法官善断家务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显示,随着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深化和中国特色家事诉讼程序不断健全,积极回应民生热点、妥善审理各类家事案件的家事审判实现创新发展。新征程上,家事审判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事审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实现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关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在全国范围正式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经过探索实践,这项改革取得实效。如:在家事审判工作理念上,由传统的侧重保护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向充分考虑家庭成员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转变;在工作格局上,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在家事诉讼程序上,各地法院探索创新,建立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诉前调解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在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上,通过集中管辖家事案件、设立家事审判团队、培养专门家事法官等方式,着力强化机构人员配置;在家事审判配套设施建设上,各地建设了“圆桌法庭”,配置了家事调解室、沙盘分析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辅导室等设施,充分体现家事审判人性化特点;在工作系统性上,集中力量广泛深入调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确保法律适用新旧衔接平稳有序,注重在家事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平等、和睦、文明的良好家风,通过相关网络平台搭建,打破了家事审判的地域性壁垒,为新时代家事审判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家事解纷服务,推动家事审判再上新台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走群众路线,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构建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洞察家事审判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明晰家事审判领域个体权利意识觉醒与婚姻家庭利他性的冲突以及经济理性与家庭伦理性的冲突等特点,针对家事纠纷类型多元化趋势,进一步推动由偏重裁判职能向兼顾裁判和服务职能转变、由偏重诉讼效率向注重办案效果转变等家事审判理念的转变,建立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需要的专业化家事审判机构,推动相关审判工作融合发展。二是用好改革经验,发挥基层法院职能作用。聚焦促进家庭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强化家事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等团队建设,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协调矛盾、化解纠纷、解决问题。如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业已形成与多部门沟通联动、突出“人民调解前置”、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侧重解纷先解心结等做法,唱响了解纷“协奏曲”,下一步应更加注重横向拓展,搭建多元解纷大平台,打造调查、调解、化解矛盾、心理辅导等一体化解纷模式;更加注重纵深挖潜,激活家事解纷微细胞,让“巡回审判+网格”模式与“法院驻村工作室”“法官说法工作点”“百姓说事点”等有效衔接,优化诉调对接,让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向基层下沉,积极推动“化诉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努力做到以非诉讼方式就地、就近解决纠纷;更加注重主动作为,以“化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为原则,延伸司法职能,提供调后服务,搞好回访帮扶,做到人性化和细腻化。三是把家事审判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持续擦亮“家”的底色,使审判有温度,扣紧“情”的纽带,使调解有力度,把握“和”的导向,使普法有深度,强化多元解纷全链条服务,在司法为民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千千万万个家庭落地生根,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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