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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122 | 让我们一起“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共青团吉林省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以“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提升交通出行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助推冬季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同心协力推进交通文明建设,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围绕活动主题联合策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五大曝光”行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引导媒体网站加强交通文明正能量传播,倡导新时代交通文明新风尚,将交通文明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有机结合,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

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教体验活动,系统强化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要将交通安全与“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融合,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督促道路客货运企业、客货运场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内部警示教育,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加强典型事故曝光;要发动大专院校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劝导等专题志愿服务,全力开展好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载体阵地,聚焦安全主题和文明议题,完善交通安全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新时代交通安全文化新型“传播链”。省公安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在长春主要商场举办三场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集中展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成果、曝光不守规不礼让典型行为、与群众互动开展有奖问答等。各地要制定宣传计划,在本地交通广播或电视频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开辟专版、专栏,保持话题热度、内容深度和传播广度。

要深入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围绕货车超载、公路“双违”、酒驾醉驾夜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扩大警示震慑效应。要突出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正面宣传,积极倡导弘扬正能量。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话题词开展高频互动,形成“全省一张网”的新媒体宣传格局。

通知强调,各地要围绕统一主题丰富活动内涵,将交通安全素质提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塑造新时代交通文明风尚。要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用好行政村“一栏一标语”“一屏一海报”、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设施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推动交通安全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要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宣讲、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交通安全风险意识、自护意识、规则意识。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在驾车、停车、用车、快递外卖等涉及交通出行场景,利用楼宇电视、LED显示屏、诱导屏、宣传栏、APP提示等载体为“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主题“亮屏”,大力营造主题宣传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发挥公益宣传的“倍增器”作用,整合优质资源,扩大传播规模,提高宣传效能,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纵深发展。要动员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策划开展交通文明主题宣传,加入交通文明公益宣传行列,鼓励企业发挥安全主体作用和社会责任,共同建设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要鼓励交通安全公益机构组织专业力量,围绕抵制酒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礼让斑马线等主题,拍摄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提高交通安全关注度和知晓率。要协调文旅、市政管理部门,发动商业步行街、城市地标建筑、创意产业园等人流集中区域,创作交通安全主题绘画墙画、手办玩偶、音视频广告等特色作品,构建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交通安全文化场景,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下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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