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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为民为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吉林法院奋力推进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1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发布了2022年度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83件,审结268件,结案率为94.7%。全省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97件,审结296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345人,发放救助金1647.27万元。


一年来,全省法院国赔司救工作开创新格局。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心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赔偿救助工作。建立完善赔偿救助组织机构,逐步探索形成了一些具有吉林特点的经验做法。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初步形成权责有机统一、职能定位清晰、组织运行顺畅的工作格局,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一年来,全省法院人权司法保障成效明显。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纠错功能,依法审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刑事冤错国家赔偿案件。规范完善刑事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非刑事司法赔偿在产权保护方面展现出新成效。同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通过下沉走访、联动帮扶、加强救济,助力受害人积极回归社会。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探索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牵头出台《关于加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多方参与、精准有效。


一年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法定赔偿”的基本属性,妥善处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判前预警、高效审理、判后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国家赔偿与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救济渠道,促进国家赔偿案件实质化解。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重大国家赔偿案件的条线指导,继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重大刑事冤错赔偿案件矛盾实质化解在当地。


一年来,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创新发展。全省法院按照“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的目标,出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试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标准(试行)》。以设立“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为契机,实现了全省中、高级法院全覆盖,探索构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新型救助机制,更好服务困难群众。同时,吉林法院不断深化舆论宣传工作,着力打造赔偿救助工作宣传品牌。其中《吉林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吉林法院加强国赔司救12条意见》《六部门联合出台涉军司法救助16条意见》等10余篇新闻报道,先后被多家权威媒体转载,彰显司法温度,弘扬法治精神。


会上,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辉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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