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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迷踪——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抓获十三年命案逃犯始末

2009年5月17日16时左右,长春市朝阳区某商超的员工们陆续来到一家饭店,当天他们相约在那里聚餐。
   

“红霞怎么还没来啊?”眼看着美味佳肴一盘盘地被端上来,平日里和张红霞要好的李大姐左顾右盼,却始终没有看到张红霞的身影。
   

“她干嘛去了?”旁边的其他同事也询问着。
   

“她临走时告诉我,她有间房子要出租,今天去签合同,可能还没完事儿。我去给她打个电话。”李大姐说着拿起手机拨打了张红霞的电话号码……


命殒出租屋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手机里传出的声音让李大姐有点担心。
   

“怎么回事?”她点开手机通讯录,拨打了张红霞妹妹张红玉的电话……
   

不久后,李大姐和张红玉一同来到张红霞要出租的房子门外。张红玉拿出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姐,你在吗?”张红玉一边往里走,一边询问着。可是,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
   

客厅没有人、厨房没有人……两人挨个房间检查着。直到张红玉走到西侧的卧室,推开虚掩的门……
   

“啊!”一声尖叫传来。李大姐连忙循声跑过去,只见张红玉颤抖着身体站在西侧卧室外,眼睛顺着微开的门缝儿,紧紧地盯着里面。
   

李大姐推开卧室门,赫然发现床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也不动。她吓得不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李大姐看着那人的穿着,她确定,就是张红霞!
  

几秒钟后,两人回过神儿来,赶紧奔上前去。张红玉用手指在张红霞的鼻子下一探,发现已经没有了呼吸。
   

“报警!快报警!”在张红玉的呼喊声中,李大姐拨打了报警电话。
   

很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的民警就赶到了现场。经过法医检验确认,张红霞已经死亡,死因是窒息,生前曾与人发生打斗。
   

民警勘查了现场,经与李大姐和张红玉核实,确认张红霞的手机、皮包以及随身佩戴的金项链和金手链不见了。民警初步判断,这应该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但是,在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嫌疑人现身
   

朝阳区分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按照李大姐的讲述,张红霞当天前往出租屋,是要和租房人签合同,这个要租赁房子的人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这个人是谁呢?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张红霞在网上发布了出租信息,并留下了电话号码,租房人一定是和张红霞通过电话联系的。
   

于是,民警马不停蹄地前往电信公司,调取了张红霞的通话记录,掌握了最后与她通话的电话号码。经过查询,此电话卡没有实名登记,无法确认使用人。
   

民警们对该电话号码的通话记录逐一进行筛查。经过连续多日的摸排、调查,民警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几日,一个名叫黄蕾的女士曾与该号码通话,更重要的是,黄蕾也要将自家的房屋出租。
   

线索有了重合点,民警知道,侦查的突破口已经出现了。民警立即找到了黄蕾,向其了解情况。黄蕾告诉民警,确实有一名男子给她打电话要租房子,还去现场看了房子,当天她是和丈夫一起去的,但描述不清那名男子的长相。
   

民警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围绕该男子使用手机号码的通话位置,画出了多个范围圈,根据重合部位,逐渐缩小排查范围。民警判断,该范围就是这名男子的居住地。
   

随后,办案民警着便装到该范围内进行了数日的仔细摸排。一日,民警来到一家麻将馆,对里面的人员进行了侧面询问。其中一名男子神色紧张,对民警问话的回答眼神躲闪。民警没有继续追问,悄悄地留取了他的人像资料。
   

随后,民警找到黄蕾,出示了该人的图像资料,黄蕾一眼就认出,此人就是去她家看房子的人。
   

事不宜迟,民警们立即开展侦查,确认了此人名叫李明强,也同时确定了他的居住位置。
   

然而,当民警赶到时,李明强已经不知去向。在他居住的地方,民警发现了一份刊载着房产出租信息的报纸,还有手机卡的外皮,种种迹象都证实,李明强极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且是有预谋犯罪。


追缉凶徒
   

然而,此时的李明强逃到了哪里呢?民警们不断扩大范围进行搜索,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接下来的日子里,民警围绕李明强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得知李明强曾去松原市、抚松县等地投靠亲友,借了一部分钱后,去向不明。随后,民警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时光飞逝,10多年过去了,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李明强,但他仿佛消失了一般,始终无影无踪。
   

今年11月,朝阳区分局接到其他公安机关推送的线索:一个高度疑似李明强的人多次出现在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某地。
   

为了不放过一丝线索,民警立即奔赴阳山县,进行进一步侦查。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发现一个基本特征与李明强相符但衣着褴褛的拾荒人手持木棍和塑料袋多次在凌晨出现。民警在此蹲守了两天时间,终于在一天深夜发现了此人的身影。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
   

民警拿出李明强13年前的照片,经过比对,确认了面前这个尽显老态、狼狈不堪的人就是李明强。如今的他,住在大桥下,以捡拾破烂为生。


终落法网
   

归案后李明强交代,当年他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女朋友,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可是,女朋友突然患上了心脏病,他便将自己的积蓄全部拿出来给女朋友治病。
   

然而,李明强的那点钱就如杯水车薪,很快就花光了。看着女朋友一天天虚弱下去却没有钱医治,他便产生了抢劫的想法。
   

一天,李明强路过报亭,看到了报纸上的房屋出租信息,他恶念陡起,打算谎称租房与房主见面,进而实施抢劫。
   

“我当时已经打算好了,如果房主是男的或者有他人陪同,我就放弃计划;如果是个女的,我就看对方体格怎么样……”李明强说。2009年5月16日,他在网上看到了张红霞发布的出租信息,便拨打了她的电话,谎称要看房子。随后,他来到出租屋,见到了张红霞。张红霞是一个人来的,且身材苗条,李明强认为可以实施自己的计划,当即表示对房子很满意,约定第二天来签租房合同。
   

回家后,李明强准备了刀、胶带等作案工具。
   

5月17日,张红霞如约来到出租屋。就在她准备合同文本时,李明强趁其不备,将尖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她不断反抗,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很大的动静,我太紧张了,就把她推到西侧的一间卧室里,将她按在床上捂死了。”李明强哭诉着,他只想谋财,并不想害命。
   

发现张红霞没有了呼吸后,李明强慌张地拿走了她的手机、皮包,并拽下了金项链和金手链,然后关上门逃跑了。
   

“这些年我去了很多地方,却始终无法安心……”李明强掩面痛哭。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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