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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亮点扫描

以“八项举措”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用法治底色绘就乡村新美画卷,这是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助力乡村振兴采取的有力措施。


打击涉农犯罪
维护农民诉求
   

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融入乡村基层治理建设中谋划和推进,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以“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为原则,针对发现的乡村治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2021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5件15人,提起公诉4件14人,立案监督1件1人,为强化乡村基层治理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大对涉农民事案件的办理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农民的权益。2021年,对侵害农民利益的多起案件依法提出了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守住耕地红线
护航农村发展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如何为农业农村发展保驾护航,东辽县检察院一直在探索。
   

2021年以来,东辽县检察院开展了黑土地保护专项行动,对破坏耕地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共办理涉及黑土地保护案件8件、黑土地保护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件,就黑土地保护非诉执行类案件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案件涉及基本农田1187.17平方米、一般耕地2110.34平方米、林地及其他土地55173.41平方米。
   

东辽县检察院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2021年5月,东辽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长期拖欠16名农民工的工资,为尽快解决纠纷,让农民工安心,承办检察官在疏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后,多次释法说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做细司法救助
优化监督方式
   

2021年以来,东辽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司法救助“新理念、新机制、新方式”,积极落实司法惠民政策,精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坚持应救尽救,全力实现因案制宜、及时精准、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想方设法地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生活难题,改善生活条件;在办案中,主动了解、核实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强化统筹意识和个案观念,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环节、全过程。2021年,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东辽县检察院向身处偏远农村、家庭贫困、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依法发放了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
   

东辽县检察院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做精、做细、做深、做实,多层次搭建社区矫正良好平台,通过扎实检察履职,助力基层平安建设,服务乡村振兴。2021年,东辽县检察院对125个农民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检察监督16次,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了再犯罪。


营造法治氛围
整治农村环境
   

为有力维护乡村公共利益,东辽县检察院积极拓宽农民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公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等各类举报方式;针对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制作了《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服务手册》,与各村建立了全覆盖式的网格化线索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地从源头发现犯罪苗头,尽早铲除犯罪滋生土壤,为平安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东辽县检察院还围绕农村环境治理,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等重点问题,主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宜居的乡村。2021年,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了对口帮扶任务,帮助协调解决资金缺口20余万元;助力辽河村农户“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帮助13户包保农户彻底解决了庭院卫生问题。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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