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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12月2日-3日,我市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喜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志坚及市法院院长房国华出席活动。

  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吴喜庆领誓,与会人员举起右拳向宪法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洪亮的声音、庄重的表情,不仅是对宪法和法律的承诺,也是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承诺,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承诺。

  在榆树公园,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材料,以多种方式宣传《宪法》的意义、地位、作用以及宪法日的由来等内容,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各乡镇(街)政法委员,市法学会部分会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