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赉县委政法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全面整改负首责、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形成了《镇赉县委政法委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聚焦3个方面、29个问题为整改内容,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委机关上下层层联动,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依托“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等内容4次。建立《镇赉县委政法委提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从严抓好整改调度、督办复核。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履职能力得到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明显提升,进一步健全整改闭关管理体系,促进整改工作规范有序,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1.严格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6月5日,县委政法委累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14次。坚持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领学人,原原本本、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等内容,规范做好学习材料筹备、会议记录等工作,把“第一议题”作为委务会首项固定议程,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以常态化“第一议题”学习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持续夯实全委干部思想根基。
2.规范政法委员会会议召开全流程工作。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会议议事、纪要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召开、内容记录、纪要审核、发文印发、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其中,2026年县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已完成逐级审核、定稿归档,同步印发讲话通知,确保会议精神规范化传达、制度化落实、痕迹化留存,保障了政法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闭环落实。
3.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主动对接协调县委宣传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等政法相关内容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宣讲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面向综治中心及3个街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1次自助查询终端机业务培训,并致函3个街道主要领导,压实街道主体责任,同时实地抽查自助终端机使用情况,督促街道做好自助查询终端机使用运行情况。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终端设备操作运维能力,自助查询终端机运行使用更加规范,设备服务效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4.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升防控意识。修改完善《县委政法委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清单》,并将专项资金使用、物品采购纳入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内容。进一步拓宽了廉政风险防控覆盖面,补齐专项资金、物资采购等风险防控短板,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5.细化制度条款明确工作标准。完善《镇赉县委政法委议事规则制度》,明确具体会议职责。严格对照上级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相关规定,对《镇赉县委政法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精准细化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具体额度标准。对标现行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最新制度规定,对《镇赉县委政法委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梳理修订,重点校准调整省内公务住宿报销标准,确保制度条款与上级现行政策、规范要求完全衔接、高度契合。
6.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进一步明确县委政法委员会各类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讨论流程、决策权限,从制度层面厘清工作边界。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决策过程中,坚持班子成员先逐一发表意见、充分研讨交流,主要负责人最后汇总观点、统一表态。有效凝聚班子集体智慧,筑牢团结协作、务实履职的工作氛围。
7.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督促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先后3次在机关党支部讲党课。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了《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会议制度》,规范了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赉县委政法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6-5876004;邮政信箱: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环湖东路1835号,镇赉县委政法委政治处(镇赉县公安局四楼);邮编:137300;电子邮箱:3022679733@qq.com。
中共镇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初审:杨 航
复审:崔红岩
终审:王日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