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六周年。为持续规范基层社区矫正执法,新房子司法所立足农村乡镇人口分散、群众法治认知薄弱、矫正对象多务农的基层实际,分两阶段开展分层、精准、接地气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阶段:集中学法强约束,筑牢矫正思想根基
面向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集中教育学习,抓实内部教育矫正主阵地。本次集中学习围绕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日常报到、手机定位监管、外出请假、会客报备、公益服务、违规惩戒、帮扶救助等与矫正对象息息相关的核心条款逐条拆解讲解。讲明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让矫正对象认清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属性,破除“在家改造不受约束”的错误认知。
第二阶段:普法赶大集入乡村,营造共治良好氛围
依托乡镇乡村大集人流量大的宣传优势,司法所走出办公场所,把普法摊位搬进集市镇政府门前,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会化宣传,破解农村普法宣传入户难、受众少的问题。集市现场悬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台,工作人员向赶集村民、沿街商户发放普法宣传单、法治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用通俗易懂的乡音拉家常式普法,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是什么、哪些人员适用社区矫正、村委会如何协助开展矫正工作、群众发现矫正对象违规行为如何监督上报等基础法律知识。

此次分阶段宣传,实现“对内抓矫治、对外扩知晓”双向发力,既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管理,又大幅提升辖区农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推动社区矫正法治精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下一步,新房子司法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一方面持续落实每月集中学法制度,细化分类教育、个别谈话,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赶大集、进村入户、田间普法活动,联动村“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持续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不断健全“司法所主导、村社协同、群众参与”的基层社区矫正治理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平安稳定。
(通讯员:代同军)
初审:张 瑶
复审:黄美贤
终审:朴春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