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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它神圣不可侵犯
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国无法不治
民无法不立

宪法离我们从来都不遥远
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
更应坚定对宪法的信仰
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


来源:平安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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