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调整方案》(长经技党【2013】22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由管委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整为管委会正处级工作部门,对外加挂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委员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办公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