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一)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霸占、强占矿产资源,无证勘查开采、滥开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矿霸”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假借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变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
3.垄断砂石、矿产资源供销市场,恶意竞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控制矿产采运销环节的“砂霸”类涉黑涉恶行为。
4.在矿业权流转、股权转让、合作开发过程中,通过胁迫恐吓、敲诈勒索、恶意阻工等方式,强行转让矿权、非法侵吞资产、强占企业股份等行为。
5.组织、纠集社会人员非法进入废弃矿洞、关闭矿区盗采作业,引发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黑恶行为。
(二)农田耕地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非法侵占、霸占耕地,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开发建设的涉黑涉恶行为。
2.在征地、土地流转、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或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以暴力、威胁、纠缠闹事等方式,阻挠重点项目征地、恶意阻工、漫天要价、非法牟利的涉黑涉恶行为。
4.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非法采砂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非法挖地盗采砂石,垄断砂石资源、强迫交易、扰乱市场和管理秩序的“沙霸”类涉黑涉恶行为。
2.非法开采泥炭,盗挖、滥挖黑土,破坏黑土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行政执法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聚众干扰、抗拒、阻挠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巡查、核查、执法办案,暴力抗法、辱骂威胁、打击报复执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2.虚假举报诬告,干扰正常执法监管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渠道反映问题。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犯罪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地点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视频、合同、票据、台账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自然资源部门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9-5260078
邮寄地址:临江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四楼扫黑办
临江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