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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辽源公安荣获省级荣誉

日前,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辽源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荣获“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多年来,辽源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件侦办、服务群众等方面入手,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辽源市公安局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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