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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鉴定纾民忧 能动司法暖人心

为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着力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门开展司法鉴定便民服务,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纾难解困,以暖心司法举措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据了解,本案申请人曲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李某因病卧床十七年,行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认知与表达能力严重受限。为依法保障李某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家庭监护相关事宜,曲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其为监护人。为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辽源中院主动优化办案流程,开通绿色通道。依法确定鉴定机构后,第一时间对接鉴定机构,详细告知当事人身体状况及案件特殊情况,积极协调开展上门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主动为困难当事人争取鉴定费用减免,切实减轻群众经济压力,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落到细微之处、落到群众身边。


上门鉴定过程中,司法技术部门办案人携手司法鉴定专家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开展工作。专家组细致核查当事人身体状态、认知能力、精神状况及日常起居情况,逐一核实患病史、日常照料等关键信息,全方位开展专业评估,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合法有效。本次鉴定程序规范、履职严谨、举措暖心,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彰显司法温情,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此次便民上门鉴定服务,是辽源中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辽源中院将持续厚植为民情怀,聚焦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司法需求,不断优化司法鉴定便民举措、简化特殊案件办理流程,以规范化、精细化、暖心化的司法服务为特殊群体保驾护航,以高质量司法守护民生福祉、践行司法初心。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胡玉莹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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