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具备良好调解基础。考虑到劳务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简单判决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增加诉讼成本,在充分征询双方意愿后,承办法官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联动解纷机制,协同综治中心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


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约定由王某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清全部劳务款。承办法官当场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两起劳务纠纷得以一次性、彻底化解。

此次化解劳务纠纷,是双阳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多元调解纠纷的生动缩影。通过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动调解,以柔性司法替代刚性裁判,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将持续完善联动调解工作模式,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前端化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李影红
复审:赵志刚
终审:王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