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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护好松花江生态环境夯实基础

    松花江,从长白山天池出发,流经白山、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地,串连起吉林省境内80%的河湖系统,可谓是吉林省的“母亲河”。如何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是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直以来,松原中院党组对如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助力生态强省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

  

    2022年8月,松原中院牵头,与其他5家中院联合建立了吉林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签署了《协作意见》。2023年8月4日,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次联席会在松原召开,松原中院作为第一期轮值法院,与第二期轮值法院长春中院进行了轮值交接仪式。


  一年来,协作机制实体化、实质化运行顺畅,为切实按流域整体性保护好松花江生态环境夯实了基础。松原中院作为第一期轮值法院,积极履行搭建平台、协调沟通、对接联络、健全机制等职责,努力推动形成司法协作联动合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多平台架桥梁 异地沟通顺又畅


  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是松原两级法院迈出的第一步,将省内松花江流域各兄弟单位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合力在松花江畔筑起一道司法屏障。


  一年来,松原中院积极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协作法院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涉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政策等及时相互通报。建立协作会商平台,对发现的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情况,及时组织共同会商。搭建法官异地培养交流平台,通过异地轮岗、挂职等方式强化交流学习,吉林中院选调三名员额法官到松原中院轮岗挂职,辖区基层法院抽调三名员额法官到前郭县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多机制促联动 覆盖范围广又宽


  建立联动对接机制,松原中院联合松原市河长制办公室、松原市检察院和松原市公安局,出台了《松原市“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切实提升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力度。联动对接机制建立以来,松原市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2次,协同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件。建立联合宣传机制,联合各相关单位组织线下普法宣传44次,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年来,松原中院在“吉林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组织线下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有效提升了生态保护的守法群众覆盖面。7月20日,前郭法院紧紧抓住禁渔期这一有利时机,组织法官干警来到查干湖景区及周边村屯,积极开展“实现全面禁渔退捕,呵护两岸绿水青山”法治宣传活动。


  多研判提效能 协同治理好又快


  松原中院积极推动建立类案统一裁判机制,收集整理轮值期间各地区涉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会同各院分析相关案件特点及案件反映的问题,共同研判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态势。


  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松原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松花江流域保护案件52件,开展巡回审判5次。4月21日,前郭法院对被告人华某某非法狩猎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2021年11月,被告人华某某发现一只未知名鸟类觅食,遂将谷物放置在圆笼内作为诱饵将此鸟捕获并饲养。经鉴定,该鸟为野生鸟类领岩鹨。另查明,被告人还曾多次用拍笼猎捕黄鸟并饲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华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松原两级法院积极推进松花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已向各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任重而道远。松原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自觉主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妥善做好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工作,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查干湖“金字招牌”注入司法动力,为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贡献松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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