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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会



4月20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全省社会更安定、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会议指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抓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现实需要,是夯实社会稳定基层基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围绕婚恋家庭、邻里关系、交通事故等8个方面矛盾纠纷问题,抓好定期排查、预测预警和多元化解,着力把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防控并举,不断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防控、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基础管理和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防范化解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实战化运行、强化科技化支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整体建设不平衡、运行模式不规范、机制制度不健全、资源整合不到位等问题,为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提供有效支撑。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勇于探索实践、注重总结提炼,将当前重心工作放在集中总结具有特色、更加有效的乡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推广立得住、叫得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经验上来,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治理特点的“吉林品牌”。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延边州委政法委、白山市法院、长春市绿园区委政法委、舒兰市委政法委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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