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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异地办案 维护当事人权益

大年初八,春节上班的第二天下午,一辆警车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发,驶向四平市中心医院。道路两旁高高挂起的红灯笼显示着喜气洋洋的新年气氛还浓,车内李志华法官和法官助理葛恒琦工作热情也正浓,两人在对此次出行的目的做细致安排。

“小葛,一会儿在与当事人谈话的时候要随时注意他的身体状况,问清问细具体情况的同时还得注意控制时间,他刚从ICU转回普通病房没多久,需要多休息。”“我们这次主要目的是确认他是否已经恢复了意识,办好他的案件代理人授权委托确认,谈话时拿好执法记录仪做好记录,确保程序正确严谨。”

2022年初冬,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交到辽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李志华法官手中办理。在案件审理中,该案一方当事人任某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伤势严重,事故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住进了医院ICU病房,无法进行参与庭审等案件正常审理程序。且因事故发生突然,任某并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在了解到当事人情况后,为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官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多次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及时掌握任某的身体情况。得知任某恢复意识,已经转回普通病房后的第一时间驱车赶往任某所在医院进行他的诉讼代理人授权确认。

病房内,法官确认了任某确实已经恢复意识,能够正常表达个人意愿的事实。随后指导任某进行了案件代理的授权,任某明确指定其妻子代理其参与后续的庭审程序。任某的家属眼含热泪拉住法官的手说道:“李法官,你们这一趟真的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不能正常进行代理确认这个案子就不能往下审,案子一天不审完,我们这心就一天不踏实,他躺在这里天天惦记着。”离开前,法官嘱咐任某要安心养好身体,细心安抚任某家属焦急情绪并对其释明了该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顺利完成当事人诉讼代理授权后,法官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审理此案,确保双方当事人都能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异地办理的一次次奔波,是法官践行以民为本的真实写照,是辽源中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坚定决心。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实地实际解决难题,做到守护正义“不打烊”、司法服务“不缺项”,辽源中院时刻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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