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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这场发布会!公主岭市人民法院通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审理情况

3月31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专委赵德忠、刑事庭庭长马俊娟及刑事庭代理副庭长孙美玉介绍有关情况。

自2020年至今,公主岭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91件,关联信息网络犯罪数额近8亿元。仅2021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达411%。判处罪犯289名,判处罚金刑数额总计达300余万元,对23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

犯罪手段比较集中。主要表现是,以提供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方式为主。常见的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或微信账号等用于收取犯罪所得。这类犯罪总体上手段相对简单,只需本人以自身信息购买银行卡、电话卡、U盾后,租借、出卖或由他人代为出售即可。

无业人员多、初犯多。2022年第一季度受理审查起诉“帮信罪”犯罪嫌疑人40人,39人为无业人员。这些人因无固定工作造成收入不稳定,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本身的低经济投入、低体力投入和快速的收入回报,对于他们有很强的吸引力。从全国范围看,涉嫌“帮信罪”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初犯,且没有前科的占到90%。

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且年龄较小。受教育程度较低造成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社会认知力不强,自我控制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认知不足。同时,多数涉案人员年龄较小,40岁以下的居多。

串并案多发。以贩卖银行卡为例,行为人贩卖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串并案件数量较多,涉案地区广、人数多,为案件侦破及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带来较大困难。

公主岭法院高度重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与教育的功能,强化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在此,我们也提醒公众,妥善保管“两卡”,理性对待能“挣快钱”的兼职,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警,谨慎防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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