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站前广场通过拉横幅、设置宪法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宪法的由来、作用、设立的意义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同时也引导了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观念。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站前广场通过拉横幅、设置宪法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宪法的由来、作用、设立的意义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同时也引导了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观念。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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