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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清的情法来“断”

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家族土地纠纷案,双方就土地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促使一家人重新维系起隔阂多年的亲情。

夏某家共有两个子女,在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其儿子夏某甲入伍当兵,故共有人处仅有夏某夫妇及女儿夏某乙,但儿子当兵两年后复员回到原籍,女儿外嫁后,家庭的承包地也都由儿子来耕种。后来夏某去世,夏某的妻子马某另嫁到其他村子,这也让夏某甲逐渐心生不满,认为姐姐嫁人了,母亲也改嫁了,就都不是夏家人了,家里的承包地她们没有资格耕种。2018年土地确权时,夏某甲将三块共计11.4亩承包地全部确认到自己名下,并将其子女列为共有人。随着马某年事已高,逐渐没有了经济来源,而夏某甲又不让她耕种承包地,故马某和夏某乙共同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劝说原、被告,并在实际勘查了承包地块、四至后,又分别到村委会、农业农村局了解家庭内部分割承包地问题。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将3亩水田地分割给夏某甲,其余8.4亩旱田地分割给马某和夏某乙,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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