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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助履行 法庭执行员高效化纠纷


为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派出法庭深度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能力,今年初以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为发力点,将多元解纷工作向下推进、向乡镇(街道)延伸,为幸福人民法庭选定法官助理任执行员,建立有幸福法庭特色的执行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实现“简案快执”,推动纠纷就地化解、一次性化解。

“我们本以为想拿到钱还要费一番工夫,没想到执行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太好了!”近期,幸福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3名劳动者起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法庭执行员的积极努力,实现调解款项快速、准确给付,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该起案件经调解后,本已顺利达成初步调解意向,确定调解给付金额为12万元,但在款项给付的具体操作上,双方却产生了矛盾。因原告在立案后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线上足额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存款,被告便要求原告先申请解除查封,用解封出来的钱履行调解协议。但是原告则担忧被告在账户解封后拒不付款,坚决不同意先解封。此外,被告还要求案件不得进入执行程序,以免影响企业授信。双方争执不下,一度陷入僵局。

幸福法庭执行员获悉案件难点后,迅速采取解决措施。执行员将保全措施由线上查封转为线下查封,并在确认涉案账户无其他冻结查封情况后,提出双方同步解封账户、同步完成款项支付的方案。执行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操作流程,并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逐步取得双方信任,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达成。

调解协议签订后,副庭长带领执行员即刻前往银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账户查封手续,仔细核查确保账户无其他轮候查封情况。同时,他们前往企业财务部门,现场监督款项转账全过程。执行员与法官双路并行、紧密配合,在确认账户解封完成后,第一时间监督企业完成款项转账,确保12万元调解款项快速、准确支付至原告账户,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被告企业负责人表示:“法院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这样的处理让我们心服口服。”

通过统筹司法资源、优化执行流程,截至5月底,幸福法庭执行员已成功办理执前督促履行案件121件,既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又显著提升了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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