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业务交流,统一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审判质效,6月1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房红、副庭长白业春等一行七人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业务交流研讨,进行对下指导与答疑解惑。二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孟祥静、翟君以及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张守风详细介绍了二道法院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建设情况、近年来案件受理的基本态势以及核心审判质效指标运行状况。
房红对二道法院近期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阐述此次对下业务指导的核心目的,旨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聚焦司法实践中合同类纠纷案件的突出疑难问题,通过条线指导,促进两级法院在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上达成共识,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随后,中院民四庭法官蒋锐结合审判实践,系统梳理分析二道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改进方向。在程序方面,他着重指出需注意送达规范性;在实体审理方面,强调准确适用法律和严格认定事实的重要性,例如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要件审查、反诉的正确处理以及合同相对方认定等关键点。同时,他指出,裁判文书撰写应结合个案特点,围绕庭审已确认事实进行逻辑清晰的表述。
白业春针对法官干警会前集中提交的疑难复杂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入细致解答。结合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了非法请托类委托合同纠纷的处理、不法之债的认定、合同违约金调整原则等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讲解紧扣审判实践,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对相关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尺度把握和法律适用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法官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思路。
交流环节,二道法院法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物业费纠纷、车辆以物抵债审理要点、买卖合同中送达条款的有效性及执行方式等具体实务难点进行了提问。中院民四庭认真倾听,逐一回应,给予了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会后,中院民四庭法官与二道法院参会法官建立了专门的微信联络群,形成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
房红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对口业务交流和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推动两级法院法官在法律适用上达成更深层次共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苏洪涛对长春中院民四庭法官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交流指导意义重大,收获颇丰。二道法院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中院各业务庭室的沟通联系,着力统一审判理念与裁判标准,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全力以赴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