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往往因为疏忽大意,而给别人带来意外的伤害或损失,对于这种“无心之失”,法院会如何审理?此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意外事件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灵活运用微信调解方式,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2025年2月,小李(化名)在长春某寺庙游玩上香时,站在其右手边的小张(化名)在行礼过程中,不慎手持炷香将小李所穿的羽绒服烫坏。事后,小李要求小张承担维修羽绒服的责任,并提出赔偿2万元的要求。然而,小张认为该赔偿数额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李随后报警,民警出警核实并调取监控后确认,此事件属于意外事件。由于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小李自己先行维修了羽绒服,花费1000元,后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案件由南关法院桃源人民法庭法官邓翔匀承办。邓翔匀在开庭前仔细核对卷宗材料,发现本案争议标的额较小,具备调解的基础。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邓翔匀决定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多次通过工作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尝试促成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800元的调解协议。小张也在达成协议后,通过微信及时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小李,整个调解和执行过程在微信上顺利完成,双方当事人都无需前往法院。
此次案件通过灵活运用线上调解方式,有效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是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