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成长需要阳光雨露,更离不开法律的坚实护航。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夏季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成功化解一起跨越数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干警以法为盾坚守底线,以情为桥化解隔阂,既让法律的威严在执行中掷地有声,又用司法的温情为矛盾化解注入暖流,不仅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撑起了法治晴空,更以典型案例敲响了“抚养义务不容逃避”的警钟。
时间拉回到2020年,王某与云某因生活琐事缘尽,在某县民政部门签下离婚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婚生女王某琪由父亲王某抚养,母亲云某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这纸协议本是对孩子未来生活的承诺,却在离婚后成了镜中花、水中月。云某像断了线的风筝,彻底断绝联系,别说按月支付抚养费,就连孩子的近况都再不过问,抚养费成了一张无人兑现的空头支票。
为了给正在成长的女儿争取应有的生活保障,远在辽宁某市的王某一次次奔波,却始终找不到云某的踪迹。2023年12月,走投无路的王某带着离婚协议和满心无奈,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向云某送达传票,可她像是铁了心要逃避,拒不到庭应诉。即便如此,法律的公正不会缺席,双辽市人民法院通过缺席审理,清晰判决:云某须支付自2020年1月起拖欠的3.3万余元抚养费,且须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给付王某。
然而,判决文书送达后,云某依旧如同人间蒸发,没有丝毫履行的迹象。王某拿着生效判决却见不到钱款,女儿的学费、生活费压得他喘不过气。2025年7月,他再次走进双辽市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接过案件的执行干警仔细翻阅卷宗,从云某开庭拒不到庭的细节里,敏锐察觉到她法律意识的淡薄。“对付这种‘躲猫猫’的,就得用法律的‘硬手段’敲醒她!”干警们当机立断,依法对云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不能坐高铁、飞机,甚至影响到她在日常生活中的信用评价。这套精准有力的“组合拳”很快见效,没过几日,一直“隐身”的云某就主动拨通了执行干警的电话。
电话那头,云某的语气没了之前的强硬,带着几分窘迫解释:“我不是故意不给,是真有难处啊!我又成了家,现在又育有一子,家里开支大,手头实在不宽裕……能不能跟孩子爸说说,我先少给点,等我打工挣到钱了,一定补上!”
执行干警没有急于斥责,却用直击人心的话语点醒她:“云某,你想想,这钱是欠谁的?是你亲生亲养的女儿啊!她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时候,你拖欠的每一分钱,都可能影响她的生活和成长。拖欠亲生骨肉的抚养费,既是违法,更是伤了最亲的情分!连对自己的孩子都不讲诚信,将来在社会上还怎么立足?”
一番话像重锤敲在云某心上,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随后传来她带着悔意的声音:“法官,我错了,真的错了……您帮我跟孩子爸求求情,给我个改正的机会,我一定想办法解决!”
见云某态度转变,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立刻联系王某,约定了双方到法院当面沟通的时间。调解室里,执行干警先向云某重申了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定性——婚姻可以解除,但亲情与责任不能割裂;再向王某耐心讲述云某当前的生活困境,引导他从孩子成长的长远角度考虑,多一分理解与包容。
一边是法律的威严警示,一边是情理的温和疏导,执行干警的耐心细致像春风化雨,渐渐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最终,云某当场凑齐2万元交到王某手中,语气里满是愧疚:“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你,这钱你先拿着,以后我一定常来看孩子。”王某看着眼前这个承认错误的母亲,又想到女儿期盼母爱的眼神,主动表示:“剩下的1.3万元我不要了,只要她以后能多关心孩子,履行好当妈的责任就行。”一场持续数年的纠纷,就在这样互相体谅的氛围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的执结,是双辽市人民法院“刚柔并济”执行理念的生动注脚。现实中,总有部分父母将婚姻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把抚养费视为“可给可不给”的选择题,甚至用“躲猫猫”“玩失踪”逃避责任。殊不知,抚养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刚性责任,绝非“私事”“小事”。从限制高消费到纳入失信名单,从财产查控到司法拘留,法律的“硬手段”从不会对逃避者心慈手软。
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以法律为盾,为未成年人权益筑起坚固防线,让每一个逃避责任的父母都明白:拖欠的是抚养费,伤害的是孩子的未来,挑战的是法律的底线,最终必将付出代价。唯有主动担当、积极履行,才能让亲情在法治的阳光下延续,为孩子的成长撑起真正稳固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