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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破僵局 友人担保促和解——双辽市人民法院执结跨省购车款案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司法权威震慑失信行为,用耐心疏导化解矛盾,成功执结一起跨省购车款返还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力度与社会和谐温度。

王某(贵州省某地居民)此前因购车与双辽某汽贸有限公司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向王某返还9.2万元购车首付款。然而判决生效后,某汽贸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汽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通过电话沟通、释法告知等方式反复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董某始终态度消极,既不配合法院工作,也不主动筹措款项,甚至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逃避执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果断对董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不是目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并未简单“一拘了之”,而是持续与董某面对面沟通。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让董某真正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董某的实际困难,引导其从“抵触对抗”转向“主动寻求解决方案”。

在法律的强力震慑与执行干警的真诚沟通下,董某终于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好友说明情况,希望能寻求债务担保支持。其友人在接到消息后,专程赶到法院了解案情。执行干警向其细致解读案件事实、法律责任及王某的实际困境,该友人深受触动,当即表示愿意为董某的债务提供担保,并现场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支付现金3万元,同时郑重承诺:后续将每月按期向王某偿还6200元,直至9.2万元购车款全部还清。董某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绝不再拖延逃避义务。

看到董某认错态度诚恳,担保人还款行动积极,申请执行人王某也主动提出放弃案件利息,并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董某的司法拘留,希望能给对方一个改正的机会。鉴于董某已主动认识错误,案件达成明确履行方案且首笔款项已给付,同时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解除拘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法定条件,双辽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提前解除对董某的司法拘留。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某与董某握手言和,案件圆满化解。

拿到首笔还款的王某感慨道:“没想到跨省案件执行这么顺利,太感谢了!”此次执行工作,双辽市人民法院既以司法拘留的“硬手段”彰显了失信必惩的法律权威,又以释法明理的“软服务”搭建了当事人沟通的桥梁,最终促成“友人担保+申请执行人让步”的和解局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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