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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 | 前端介入巧化解 庭所联动再显效
近日,伊通县某派出所调解室内,一场因校园琐事引发的纠纷让三方家长剑拔弩张。

“孩子脸划伤了,这就是欺凌,必须给个说法!”乙同学父亲情绪激动。“我们愿意赔偿,但别想讹人!”甲同学父母态度坚决。丙同学家长则转身欲走:“劝架还劝出错了?”

事件源于一顶丢失的帽子。甲将帽子交由乙保管,不料帽子遗失,两人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劝架的丙被卷入,最终导致乙脸部划伤送医。鉴于案情相对清晰且涉未成年人,当地派出所多次组织调解,力求化解矛盾。然而三方家长在赔偿金额和责任认定上陷入僵局:乙家长除医疗费外,还索赔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甲家长对此难以接受,径直表示“等法院判”;乙家长更指认甲长期欺凌其女,并质疑丙“拉偏架”加重伤势。

面对僵局,当地派出所启动联动机制,邀请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提前介入。法官从三个关键角度剖析案情,精准释法:保管责任认定。“甲将帽子交乙无偿保管,如同快递暂存门卫室。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保管物丢失,保管人通常不担责。”法官以生活化比喻厘清保管关系本质。过错责任划分。“甲动手致乙摔倒受伤,超出玩闹范畴,作为直接侵权人应负主要责任。”法官进而明确侵权主体与责任主次。善意劝架性质。“丙伸手拦架属善意之举,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存在过错或加重伤害。若善意劝阻反需担责,谁还敢见义勇为?”法官强调保护善行对维护社会风气的重要性。

最后,法官结合派出所到三方所在学校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澄清了“欺凌”的界定,并详细解释了法定赔偿项目的构成依据,为协商奠定了理性基础。

在法庭与派出所的联合调处下,各方家长情绪逐渐平复。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于当晚达成协议:甲方父亲现场支付乙方医疗费等合理赔偿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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