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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法院“活封”巧执行:护好胜诉权 助企焕新生

金秋送爽,硕果渐丰。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里,接连传来双方当事人的致谢声——一句句真诚感谢,恰似秋日清风拂过心田,漾起阵阵暖意。“太感谢执行干警了!不仅帮我们追回全部欠款,还让对方企业能继续经营,真是实实在在的两全其美!”

近日,河北省某机械经销处负责人在电话中,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三道谢。几乎同一时刻,吉林省四平某米业有限公司也传来振奋消息:企业成功盘活后,66万余元欠款已全额清偿,生产线正有条不紊地高效运转。这起看似棘手的执行案件,在法院“柔性执行”的精准施策下,圆满落槌。

2021年9月至11月,河北省某机械经销处与吉林省四平某米业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机械买卖合同。前者严格依约供应了价值86万余元的设备,后者支付20万元货款后,剩余66万余元却迟迟未付。多次催讨无果,2023年12月,机械经销处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案件迅速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线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线下深入调查后发现,该米业有限公司除厂房外,核心资产正是申请执行人供应的这批加工生产设备。执行干警深知,若简单对设备采取查封拍卖措施,企业必将因丧失生产能力走向破产,数十名员工也将面临失业,后续债权清偿更可能因资产贬值大打折扣。

“执行工作既要坚决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也得尽可能为企业留一线生机。”面对两难局面,执行干警积极创新思路:一方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合力处理涉企纠纷,主动联系主管被执行人企业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协调,共同为企业经营出谋划策,全力为其争取恢复运转的时间;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阐明“一执了之”可能带来的债权损失风险,建议对机械设备采取“活封”——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同时做好全程监管,确保资产不流失。

经过反复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最终理解并同意这一方案,双方就还款计划达成和解。在执行干警的跟踪督促下,某米业有限公司借助“活封”政策逐步盘活生产,资金稳步回笼。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66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分别接到双方当事人的告知电话,双方对处理结果均十分满意。

此案的圆满执结,是双辽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鲜活注脚。通过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既守住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底线,又为困难企业留足了喘息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用司法温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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