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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失信躲执行 女担责还欠款——双辽市人民法院以案释法破僵局 护企守诚信

“父亲担保失信躲着不露面,这钱我替他还,我来担保!”这样的情节看似特殊,在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日常工作中却并不少见。背后是法院始终践行“案结事了与普法宣教同步”的工作理念——每办结一起案件,同步开展法治引导,用真实案例帮群众厘清法律边界、树牢诚信意识,真正实现“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

时间回溯至2014年1月,通辽某地居民关某在双辽市一家民营化肥种子经销处,赊购了价值34960元的化肥。同村村民包某出于信任,自愿为这笔欠款提供担保,二人共同向经销处出具欠据,郑重作出承诺。

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关某与包某却将承诺抛之脑后,让欠据成了“空头支票”。经销处负责人多次上门催要,二人不仅分文未付,更干脆“玩起失踪”,彻底断绝联系。2018年12月,在多次催要无果后,经销处负责人无奈之下,将关某、包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即便法院依法发出公告传唤,关某与包某依旧无动于衷、拒不到庭应诉。

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被告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躲”根本无法逃避义务。最终,法院依据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令二人共同向经销处承担欠款给付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财产调查与人员查找工作,却发现关某、包某常年在外打工,行踪难以锁定。更棘手的是,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得知,关某在其他法院还涉及未结案件,执行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干警将执行重点聚焦到担保人包某身上,依法冻结其直补卡,以此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包某不但没有正视自身责任,反而心存侥幸、蓄意规避执行。今年7月,他擅自更换直补账户,妄图用“捉迷藏”的方式逃避还款义务。

面对包某的恶意逃执行为,申请执行人当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此案的执行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对措施,依法对包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现在出门太不方便了,我爸也躲不下去了,这笔钱我替他还,我来担保!”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与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包某的女儿主动联系办案人员,明确表示愿意替父亲履行还款义务。沟通当天,她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万元现金,剩余欠款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详细还款协议,双方当场签署和解文书,这起拖延多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包某也深刻认识到规避执行行为的错误与法律后果,对之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做法懊悔不已。此次案件的成功和解,不仅帮助民营企业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更以真实鲜活的案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出“失信必受惩、拒执必被究”的强烈司法信号——担保需谨慎,履约是本分,逃避执行不仅会影响个人出行、消费,还可能面临法律严惩,唯有遵守法律、坚守诚信,才能避免陷入纠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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