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动态
地方动态
执行措施科普:法院“硬核追款”的6种常用手段

面对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的执行措施并非“纸上谈兵”。从查控财产到信用惩戒,每一项措施都有实际的操作规范和案例支撑,看法院如何通过执行强制措施兑现胜诉权益。

1.财产查控:先摸清“家底”

小王起诉张某还钱胜诉后申请执行,法院当天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到张某名下1张银行卡内有5万元,立即冻结该账户,避免张某转移资金。

2.查封、扣押:“锁住”可执行财产

李某欠薪被执行,法院查明其有一套闲置住房,随即张贴查封公告,明确“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出租、出售”,后续将启动拍卖流程。

3、冻结、划拨:直接“划走”存款

赵某未按判决偿还借款,法院冻结其工资卡后,每月从卡中划拨2000元(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直至还清10万元赔偿款。

4.财产拍卖、变卖:把“实物”变“钱款”

孙某名下的房产被查封后,经评估价值15万元,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最终以14万元成交,这笔钱扣除申请执行费等必要费用后,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5.限制高消费:“堵死”奢侈消费路

陈某欠贷不还被列为限制高消费对象,一次他想购买高铁票出差,系统提示“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票”,最终只能选择普通火车,出行效率大幅降低。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挂上”失信标签

周某明明有商铺租金收入,却谎称“没钱”不还欠款,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后,他去银行申请房贷时被拒绝,想注册新公司也因“失信记录”未通过审核。

这些执行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发力。法院可精准适用这些措施,让每一份判决都不打折扣,切实守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