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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起疑难案件办理为突破,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近期,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聚焦案件攻坚,压实“领导靠前指挥、法官精准办案”责任链条,通过深度剖析案情、主动靶向发力、多方协同联动,精准破解矛盾纠纷,推动一批影响重大、代表性强、新型疑难的案件妥善化解,以扎实司法实践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坚守政治立场,彰显司法担当

郑某、王某、曲某诉吉林省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系列案,案情复杂、标的额大,既涉及多名当事人的核心权益,更关乎国有资产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案件审理历经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请、二审维持原判、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指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多重程序,审理难度与潜在风险较大。新区法院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和三位原告的诉讼主张,积极协调省委巡视组及省国资委,主动报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思想,开展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多次组织跨部门法官会议、审委会专项会议,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充分预判案件处理对国有资产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深入分析利益争议背后隐藏的深层问题,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兼顾国有资产保护的政治责任,找准办案的切入点。经过审委会严格把关、反复论证,新区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三位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破解民生难题,传递司法温度

李某诉某高校合同纠纷一案系典型的涉民生纠纷,若仅就案办案,可能引发后续连锁诉讼和群体性事件,新区法院坚持系统思维,抽丝剥茧查明事实,精准施策实质解纷。原告李某分三笔向某高校转账共计96万余元,银行转账附言载明“租金”,但后续未从被告处承租到任何房产用于经营,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款项。庭审中,原告陈述转账系经中间人介绍,得知某高校拟对外出租加油站,为增加承租机会而预先付款;被告则提交入账凭证,主张该款项实为三家案外单位的房屋租金,形式上完成举证。为穿透案件表象、查清事实真相,避免“就案办案”引发的权利救济不到位问题,办案法官审前过滤研究案件,深挖账目线索,依法追加案件关键事实涉及的案外人三家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合议庭依据原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查明的案件事实,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转账行为,判令被告返还争议款项,有力保障民生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耕法律实践,破解新型案件

长春某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春某亿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系新区法院建院以来首次受理的新型案件,缺乏审理经验。新区法院秉持“以学赋能、敢试敢为”的工作导向,坚持向书本学法律条文、向实践学办案经验、向上级法院学裁判指引,在充分学习请教、吃透案件本质的基础上,勇于探索适配新型案件的审理模式,对符合法律规定、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托高效审理机制实现权利义务快速明晰、纠纷实质快速化解。申请人某邦房地产提出保全申请,办案法官当日完成保全裁定与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接收及查封工作。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精准厘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关系与适用依据,依法高效审结案件,快速兑现胜诉权益,以专业学习与务实举措破解新型案件审理难题,实现审判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

新区法院将持续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审判目标,立足司法职能,深耕审判实践,精准把握法理情的平衡点,高效破解复杂矛盾,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发展、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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