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动态
地方动态
责令“依法带娃”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四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针对4名监护人失职的行为,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不仅是一纸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更是一次对家庭责任的郑重提醒,一堂为失职家长补上的“法治教育课”。

该案是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欺凌的恶性案件,当法官带着沉重的心情翻开卷宗,看着那些冰冷的文字,感受到了被害人当时的恐惧与无助。在讯问被告人时,法官也陷入了沉思,他们本该在教室里读书、在阳光下奔跑,如今却因为一时的盲从、所谓的“面子”和家庭管教的缺失,站在了这里。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对于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必须明晰,这是对受害人的交代,也是对施暴者最严厉的警醒: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必须付出代价。

家庭是第一道防线。辽源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对该案中监护失职的监护人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司法干预督促家庭教育归位,责令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要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教育引导其树立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温柔以待,每一颗童心都值得全力守护,这起聚众欺凌案件再次敲响警钟,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伤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需要家庭、学校、司法等各方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下一步,辽源中院将继续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