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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法治人才高地 协力服务江城振兴发展——吉林中院与北华大学签署院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12月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华大学签署院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书,推动司法实务和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携手打造法治育人高地。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贵臣,北华大学党委书记许适琳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吉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友朋主持仪式。

吉林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丽英和北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月婷共同签署院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书。


鲍贵臣指出,强化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的紧密结合,促进审判机关和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之举,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社会现实需求的战略之策,并为深化双方合作,提出三点倡议:要法理同研,推进资源共享。要通过合作,有效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壁垒,推动理论界从司法实践中汲取源头活水,凝练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成果,同时提升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司法政策的起草制定、司法改革的可行论证等方面的理论深度和社会认同。

要审学同修,实现人才共育。要通过院校合作,构建法律职业人才能力培养机制,为法治事业培养更多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守初心又有担当的高素质人才。

要院校同频,确保合作共赢。要把框架协议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要建立健全合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合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要注重合作实效和成果转化,合力推动司法课题研究成果向司法政策、教学案例的转化应用。

许适琳表示,本次签约是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院校双方共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助力吉林市全面振兴的一项务实举措。期待未来共建“常态化、制度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促进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共创“双向互聘、协同攻关”的师资与科研平台,推动人才双向交流,共享“立足江城、服务大局”的社会服务成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本次签约是吉林中院与北华大学过去多年来各种形式的互动与情谊的肯定和升华,更是双方迈向系统、规范、深入合作的新起点,一定能在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发展、法治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突破,携手为国家法治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吉林中院有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北华大学相关领导和同志共3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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