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长春市双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王国锋同志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王国锋同志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12月16日,长春市双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王国锋同志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王国锋同志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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