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珲春市人民法院荣获“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珲春法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深度融合,通过“支部建在庭上”等创新举措,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凝聚力,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
紧扣中心重心,在服务大局上显担当。以“一中心一法庭”建设为着力点,积极融入“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力打造跨境电商服务“金字招牌”,为地方特色产业注入司法动能。紧密为民便民,在践行初心上作表率。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干成事”的责任感,公正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前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向后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人民法庭案例入选最高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紧抓创新出新,在队伍建设上展成果。集约化改革、数字法院建设等多项改革项目获省部级奖项,多篇调研成果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刊登。文化品牌创建激发队伍活力,普法宣传工作破圈出圈。
未来,珲春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牢记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