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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 践行“做实定分止争”工作主题 以高质量司法解纷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和推广全省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改革经验做法,示范带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吉林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暨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即日起,“平安吉林”将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践行“做实定分止争”工作主题

以高质量司法解纷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

推荐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报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键词】
定分止争 高质量司法 案结事了 审判理念 机制建设

“做实定分止争”是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核心主题,是一场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系统性、牵引性变革。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将之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路径,围绕做实做优定分止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吉林法院紧跟改革步伐,通过深化审判理念革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推动“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以高质量司法解纷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稳中有进,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设有合理区间的指标全部达标,特别是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明显趋优。张军院长在吉林调研时,对吉林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吉林法院审判质效已处于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一是推动审判理念深度转变,筑牢实质解纷思想根基。坚持与时俱进,精准把握新时代审判工作规律和定分止争工作需求,通过树立现代化审判理念,撬动干警行为模式优化和司法工作效能提升。树牢“全流程”理念,强化系统观念,将定分止争落实到全流程工作部署,特别是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全流程的重要一环,积极参与信访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实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信访”全链条实质解纷。树牢“最后一道程序”理念,以解决实际问题、实质化解纠纷为核心导向,倡导能够在本轮诉讼程序化解的,就不要在下轮、下阶段诉讼程序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因处置不当进入后续程序或转化为信访问题。突出“一审、初访为中心”,立足基层法院贴近群众、解纷高效的优势,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法院一审、初访环节中,避免“矛盾上交”、衍生出“案生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减轻后续处置负担。树牢“前后端协同贯通”理念,坚决打破“立案管立案、审判管审判、执行管执行”的分段壁垒,将实质解纷要求贯穿诉讼全周期、各环节,立案阶段做好诉讼指引与风险提示,主动引导调解,审判阶段精准定分,明确权利义务,预判执行风险,执行阶段追溯审判初衷,坚持释法明理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推动权益兑现。树牢“穿透性”思维,坚持透过案件表象看清本质,聚焦当事人实质诉求开展穿透式审查,深入厘清案件背后的利益纠葛、社会影响等复杂因素,特别是敏锐识别其中的政治因素,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构建全链条实质解纷体系。以落实《全流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办法(试行)》为牵引,聚焦前端治理、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信访等关键环节,着力打通流程堵点,补齐管理短板,构建系统完备、运转高效的全流程实质解纷机制。完善源头治理联动机制,做实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靠法治、就地解决,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资源整合,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全省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并实质化运行,相关工作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交流经验。与14家合作单位建立全覆盖诉调对接机制,推动547家调解组织1360名调解员入驻或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健全案件提质增效机制,紧紧扭住审判质效“牛鼻子”,强化案件科学管理,严控程序瑕疵,以有效“止争”为核心目标,力争纠纷在一审阶段得到实质性、根本性解决,避免程序空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创新完善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累计化解群体性纠纷220件、类型化纠纷2.54万件,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效果。完善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机制,推动判后答疑由“被动答疑”向“主动释明”转变,强化裁判文书说理,不断提高司法裁判的说服力、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建立“案例库”“法答网”强制检索机制,持续加强“库网”建设与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精品答问在做实定分止争中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以公正高效审判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和源头预防。健全立审执访一体化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打破“重审判、轻预防”的思维惯性,通过前端预防与早期处置减少诉讼增量,筑牢“止争”第一道防线;完善分层过滤止争机制,筑牢上诉和申诉再审“源头防线”,形成“定分”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判后闭环兜底机制,打破“裁判即终点”的局限,将工作延伸至判决生效后,将信访、监督等工作嵌入解纷全周期全流程,有效阻断矛盾转化为信访问题或新的纠纷,坚决守住“止争”最后关口。

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支撑,狠抓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实质解纷和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将“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确保实质解纷理念和工作机制贯穿司法全过程。优化核心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挥棒”树立定分止争的鲜明工作导向,提高调解率、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案件比、案访比等体现实质解纷效果指标的权重,将“止争效果”纳入法院、部门和法官干警日常履职评价体系,构建“重质效、重实效、重民意”的评价体系,将考核指标从“办了多少案”转向“解了多少纷”。完善正反激励机制,将实质解纷成效与干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深度挂钩,对在多元调解、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优先晋升、荣誉倾斜等正向激励。同时,将“机械司法、程序空转、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案结事不了”、引发信访投诉的情形,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范围,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程序轻实体、重结案轻实效”的不良倾向。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干警树牢“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培育“纠纷到我为止”的职业道德,筑牢严格公正司法的思想防线。严禁法官干警使用工作忌语,避免因不当言行引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滋生对立情绪,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健全“立体式”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当事人满意度调查、随机暗访督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手段,精准整治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瑕疵、拖延办案等突出问题,以优良司法作风为切实“做实定分止争”提供坚强保障。

【典型意义】
“做实定分止争”是顺应新时代社会治理需求、回应群众司法期盼、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从政治维度看,能够让群众在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看到努力、感受到尊重,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从治理维度看,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让公平正义融入社会运行各环节,是筑牢矛盾化解根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保障。从民生维度看,能够切实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化解群众“心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是守住“权益落地”的民生期待、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直接体现。从发展维度看,能够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是推动全省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实现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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