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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提高学生辨别能力 培养少年维权意识

为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履行法治副校长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责任,让更多学生拒绝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培养青少年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张金荣法官通过录播课的形式,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的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消费维权课。

购买近视镜时如何甄别商家资质?网络“团购”时购买到假冒商品如何维权?去课外兴趣班遇到“假”老师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张金荣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一一进行讲解,在释法过程中引导学生科学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

课程结束后,初中一班班主任反馈说:“张金荣法官的普法课程生动实用,增长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提升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同时也教会同学们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普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下一步,南关法院将结合普法“七走进”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努力为辖区学校师生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同学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贡献南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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