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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法院法治副校长开讲啦!这堂课干货满满


9月8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法学会,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走进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以“拒绝学生欺凌、珍惜同学情谊”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院干警与法学会工作人员共同站上讲台,用真实案例和生动互动,为同学们送上一份干货满满的法治“大礼包”。

课堂上,法院干警化身“法治老师”,从学生欺凌的法律定义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学生欺凌的明确界定——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干警特别强调,欺凌远不止肢体冲突,起侮辱性绰号、造谣污蔑、孤立排挤等隐蔽形式同样属于欺凌范畴,会给他人心灵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通过贴近校园生活的鲜活案例,孩子们逐渐认识到,玩笑与欺凌之间有着清晰的界限。

“当你遇到类似情况,会怎么做?”宣讲过程中,干警不断抛出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引导孩子们主动思考,孩子们争相举手发言。干警因势利导,传授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应对原则,讲解遭受语言暴力时的应对策略和面对肢体攻击时的自我保护技巧,特别强调在人身与财产面临双重威胁时,务必以生命安全为重。同时,干警着重纠正了“忍气吞声”的错误观念,鼓励同学们在遭遇伤害后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让防范意识真正入心,干警还设置了情景模拟环节:假设放学路上被几名校霸勒索钱财,第二天还要继续交钱,你会怎么办?同学们在讨论中辨析了“自认倒霉”“以暴制暴”“求助师长”“报警维权”等不同选择的后果,最终一致认同——只有及时报告,才是终结欺凌的正确路径。干警借此告诫大家,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残忍的欺凌者,要从自身做起,友善待人,用尊重和包容赢得友谊。

活动临近尾声,干警引用孟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和《论语》“礼之用,和为贵”的古训,寄语同学们在校园生活中互敬互爱。课后,法院工作人员向师生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手册百余份,鼓励孩子们争当“小小法治宣传员”,带法律知识回家。校方负责人表示,这堂法治课既有法理阐释,又有人文关怀,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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