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员日常行为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22日上午,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辉及办公室主任马文丽组织车队全体成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全体驾驶人员集中学习了《驾驶员岗位职责》《驾驶员管理办法》《车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在驾驶中遇到的常见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处理、驾驶车辆过程突发情况处置、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驾驶员一致对安全行车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表示今后将认真总结经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辉强调:要将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行车安全。要将责任铭记于心。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凭审批单出车,按照道路交通法和检察纪律相关规定,做到“开好车、服好务,负好责”。要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每一次出行代表的都是检察机关,要严于律己,将切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入脑入心,做到文明驾驶、礼貌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