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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启动为期两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

4月28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2020—2023年)》《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吉林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郑万和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内容。

2020年以来,吉林高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专门成立以徐家新院长为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持续组织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提出59项工作任务187项具体措施,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持续强化能动履职,狠抓工作落地落实,在建立常态长效工作体系、打造便捷高效服务体系、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质效、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切实维护经营主体权益、贯彻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提供了司法助力。截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商事案件审判质效较2019年同比有明显提升,其中,立案时长由11.8天缩短至3.07天,审判时长由67.44天缩短至38.08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由71.56天缩短至28.4天,执结率由93.96%提升至98.48%,简易程序适用率由80.21%提升至92.58%。

此次发布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我省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助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开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企业内部合规建设,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等多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通过个案办理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展示了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发布会同时发布了今年4月省法院研究出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突破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我省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构建“464”新格局,以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主攻方向,作出“3+5+16”总体工作安排。其中“3”指“三个提升”工作目标,即:在提升司法政策匹配度可及性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司法服务精准度实效性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上实现新突破;“5”指“五个强化”主要任务,即: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强化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强化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强化全周期司法服务;“16”指16项具体措施,即:在“强化司法政策供给”方面,推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1·30’工程”2项举措。在“强化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方面,推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统一市场竞争秩序、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4项举措。在“强化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方面,推出“深化涉企纠纷源头治理、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破产’机制改革”4项举措。在“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方面,推出“狠抓服务经营主体司法政策落实、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支持企业信用修复”3项举措。在“强化全周期司法服务”方面,推出“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健全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3项举措。

总体上看,此次突破行动方案破除惯性思维,排除了常规性内容,聚焦企业最不满意之处、最急迫解决的问题,立足“大视角”吸纳借鉴,围绕“小切口”精准破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优化提升上作出安排,涉及的范围更广、领域更多、层次更深、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是全省法院未来两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施图工”,将对打造我省营商环境升级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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