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1月6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王冬梅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石泉、卢玉红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姚建新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韩松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剑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梁伟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白雪、关睿、侯昀佑、焦典、李朝华、刘欣阳、杨欣华、张海艳、张焱龙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田珊、刘国余、杨林、战毓、袁翼、郭升旭、韩天、王傲、谭庆丰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柳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琦、刘雅林、崔竞文、徐敬祥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爽、李姗姗、苏欣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相范、王博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庆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纹阁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贾晓红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建新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伟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新华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王永江、谢春东、邱立东、王岩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姜文平的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岩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志的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贾兴晨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爱红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