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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警爱民 民拥警”模范先进事迹展播
吉林省“警爱民 民拥警”模范先进事迹展播:李静 于沿威

“警爱民”:李静

李静,女,中共党员,200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梅河口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

勤于学习
理想信念坚定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她深知,党的理论是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和行动指南。她把主要精力用在勤奋踏实的工作上,用在坚持不懈的学习上,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进行个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履职尽责
工作成绩突出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近五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过“民转型”案事件。三是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四是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为铁路行车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在任市扫黑办综合协调组组长期间,李静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市扫黑办日常办公、办文、办会工作,起草各项规章制度和综合性材料,管理工作档案以及处理省扫黑办要求上报的各类材料,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任务。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果突出。一是积极做好防控工作,把危险人员牢牢控制在当地。二是常态化开展“双清一缴”工作,净化社会环境。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邪教的危害和其反党、反社会的邪教本质,自觉远离邪教、抵制邪教。

情系梅城冷暖

作为一名大学生选调生,下乡当过村官,做过乡镇工作,李静真心为这座城市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力量。作为一名军嫂,丈夫常年不在家,双方父母均在外省,她独自撑起了头顶的一片天。

2020年春节,她克服孩子小、交通不便回梅受阻、部队封闭、防控工作风险隐患大等实际困难,取消休假,在初四返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她在斑马线站岗执勤,在马路边、小区里收拾卫生净化梅城环境,以实际行动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

“民拥警”:于沿威

于沿威,男,汉族,法律援助律师,带领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同仁尽职履责,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积极有效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力度。特别是在认罪认罚工作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障等方面,办案人员要综合考虑办案效率、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因素,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要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这其中不但有检察干警的辛勤工作,也有法律援助律师的默默付出。在于沿威的努力下,近年来,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检察院在诉前调解、值班律师工作站建设、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等方面建立了及时有效地沟通机制。特别是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以来,他克服单位援助律师奇缺的现状,充分协调社会律师资源,采取分阶段集中办理的方法确保认罪认罚工作的顺利开展,仅2021年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00余件,同时还为75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宁江区农村人口较多,部分乡镇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老百姓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性犯罪和相邻纠纷频繁发生,案发后有一部分人没有钱请律师打官司,都来申请法律援助。老百姓每次来申请法律援助,他总是热情地接待,百问不厌,认真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如果申请人所陈述的事实都是属实的,并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立即答复申请人给予法律援助,并当场受理此案,不让申请人再跑第二次,尽量给申请人节省差旅费用。

回首几年来的援助工作历程,他得到这样的结论: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才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他无私奉献的精神使很多申请人激动而来满意而去,为维护辖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全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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