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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深入“学” 用情“悟” 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为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夯实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基础,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各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各党支部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的第一专题进行了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一部内容丰富、视野广阔、瞻前顾后、继往开来,旨在开辟当代中国治国理政崭新局面的权威著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蕴含丰富思想内涵,真正把这部重要著作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学好用好,同检察业务实际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掌握立场观点方法,深化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思想保证。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全体检察人员的必修课,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主动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贯通起来,准确把握著作的精神实质,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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