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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
划重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要素式起诉状来了!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实效,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结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使用“要素式”起诉状方便当事人快速立案,受到一致好评。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来到立案庭,因不熟悉诉讼流程,只准备了证据,不知道怎么书写起诉状。为帮助其解决困难,立案庭工作人员拿出“要素式”民事起诉状,指导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很快,表格填写完成,在提交了相应材料后,王某顺利完成了立案。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些当事人没有委托专业诉讼代理人,不会书写起诉状,来到法院后经常会手足无措,因此立案庭推广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当事人只需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己起诉的相关事实,填写要素表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事实、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等,即可完成立案,极大降低了文书撰写的门槛,避免了当事人因不会书写起诉状或者起诉状书写不规范导致重复书写的情况,提高了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的效率,也大大简化了工作人员审核起诉状的时间。同时,法官可通过“要素式”起诉状对案件事实一目了然,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效率。

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深化“枫桥式经验”建设,牢固“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将要素式立案和要素式审判紧密连接,积极探索便民服务工作机制,达到便立案、便审理、便执行的司法服务链,让立案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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